12月27日早晨到单位上班时,市行政审批中心的工作人员突然发现,昨天还宽敞整洁的后院门口竟然冒出一个若大的活动房。
记者在现场看到,该活动房位于西二条路南头路东、市行政审批中心大楼北侧,活动房占地大约20平方米,下面是用红砖新砌的底座。市博物馆和烈士纪念馆管理处副处长刘加丰告诉记者,活动房所在位置正是博物馆大楼后院的大门口,设立这个活动房,虽然没有挡住车辆出入,但既影响市容,又防碍博物馆整体规划,因为在博物馆改造规划方案中,这块地皮已被圈进博物馆后院。
记者随后赶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,主管副局长赵国田说,这处活动房未经审批,属于私设临时建筑。当记者与该局市政科科长段伦祥等执法人员返回现场时,看到几个民工正在用铁锹等工具对活动房进行加固,地上还放着刚刚拉来的崭新的炉具和烟筒。
城管局先锋管理所执法人员现场勘察后认为,这个活动房应该是事先在别处做好后直接拉过来的,一夜之间将这么大个东西安置妥当“应该费了不小的劲”,这种行为违反了《黑龙江省实施<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>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当即下达了《责令整改通知书》,限其三日内自行拆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