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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人遭电击身亡后被工头连夜转移至外地

直至昨日,冯日宏的尸体仍停放在顺义公安分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。

  其妹冯艳红说,哥哥死后家里尚未得到赔偿,拿不出钱给哥哥办理后事。

  2007年11月25日,32岁的冯日宏在顺义区仁和镇庄头村给厂房安装彩钢板房顶时,不慎触电身亡。当晚,他的尸体被工头刘占兵等人转移到河北三河市燕郊冶金医院。

  冯日宏的家属认为,事发后工地方未报警,工头等人转移尸体,很可能是想推卸责任。他们随即将刘占兵等6人诉至顺义法院。目前法院已立案。

  工人作业触电身亡

  冯日宏死了。

  2007年11月25日晚7时左右,在北京打工的冯艳红接到一陌生男子电话称,哥哥冯日宏干活时出了事。他随即通知了内蒙古老家的亲人。

  电话是冯日宏的工头刘占兵打来的。

  刘占兵事后回忆,当日下午近2时,冯日宏和另外几名工人在庄头村华远顺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华远顺达公司)安装彩钢板房顶,就在铺设最后几块板材时,冯日宏举起的金属材料打到上方电线,被电流击中后跌落地面。

  当时在场的工人丛建民证实了刘占兵的说法。

  丛建民说,当天在现场监督的是工程介绍人金永旺,事发后他发现冯日宏还有呼吸,他立即和金永旺把冯送到了京顺医院抢救。

  京顺医院医务科提供的2007年11月25日抢救登记表上记录着:冯日宏入院时间为下午2时,当时其脉搏、呼吸、心率均为零,处于无意识状态,医院随即对其进行气管插管和心电监护,但直到2时40分,生命体征仍无改变,随即宣告临床死亡。

  参与抢救的内科医生蓝碧新回忆,冯日宏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没有呼吸,心电图成一条直线,瞳孔散大,体表没有外伤,“可以断定,人到医院时已经死了。”

  护理科主任刘玉梅说,医生曾对冯日宏进行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,但抢救40分钟后仍无转机,最后宣告冯日宏死亡。

  在顺义公安分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提供的尸检报告上,两名法医发现冯日宏尸体头部和躯干无明显损伤,右手三根手指各有一处电流斑,右脚脚底也有六处电流斑,最后得出结论:冯日宏符合电击死亡。

  尸体连夜转至河北

  冯艳红见到哥哥冯日宏的尸体,是接到刘占兵电话的次日,地点在河北三河市燕郊冶金医院的停尸间。

  冯艳红此时得知,哥哥发生意外的地点并不是三河,而是顺义。她不解的是,事发后工地方为何没第一时间报警,工头等人将哥哥的尸体转移到河北的医院。

  “他们很可能是想推卸责任。”冯艳红说。

  据顺义警方介绍,第一个报警的是死者的妹妹冯艳红,时间为11月26日,此前无人报警,冯艳红报警时已经看过尸体,当天警方请来殡仪馆车辆将尸体拉回顺义。

  对此,工程介绍人金永旺表示,事发后是他和丛建民把冯日宏送到京顺医院,由于自己不是冯日宏的老板,抢救时他又通知了工头刘占兵。

  针对冯日宏家属有关移尸的质疑,金永旺和刘占兵都觉得很委屈。金说,当时医院表示抢救室不能停尸体,而停尸间也没有空位,身为河北三河人的他又对顺义的医院不熟,于是在电话联系了燕郊冶金医院后,他决定连夜移尸。

  刘占兵记得,当晚金永旺开着一辆银色桑塔纳,用棉被包住冯日宏的尸体放在后座上,他和丛建民也同车陪着去三河。当时他们3人都没有提出过报警,他甚至都没想到报警,只顾着考虑如何给冯日宏料理后事。后来到医院后通过冯的手机找到其妹妹的电话。

  丛建民承认,从事发到移尸三河,没有一个人提醒报警,直到尸体停进冶金医院,才想起找家属的联系方式。

  为多挣钱拼命干活

  听闻冯日宏死亡的消息,很多工友都很感慨,说他的死和干活太拼命有关。

  工友丛建民说,冯日宏出事时干的活因为房子太高,又没有安全保障,别的工人都怕危险不愿做,冯日宏二话没说,抢着就上去了。

  冯艳红知道,哥哥身为长子,2004年底来北京打工就是想多挣点钱,为的是让家里过上好日子,以及为自己攒娶老婆钱。虽然她和哥哥同在北京打工,但见面的机会很少,出事前最后一次见面还是去年4月,“他带我去吃饭,还说他工作很顺利,不要担心他。”

  冯日宏很漂泊。他曾在印刷厂仓库做过临时工,曾帮别人推销软件,也曾在自来水公司做过临时工,后来因为工钱太少,他决定和几个老乡一起打零工挣钱,“他说这样待遇高,工钱按天结,好的时候一天可以赚90元钱。”

  冯日宏很节俭。工友孟显会说,冯日宏租的房子只有8平米大,最值钱的东西是一台巴掌大小的黑白电视,他从没见过冯日宏添置什么东西。另一名工人说,冯日宏无论多困难都没和工友借过钱,总说“出门在外都不容易”,一起吃饭时经常是白菜土豆拌米饭就凑合过去了。

  冯日宏很拼命。曾和冯日宏一起打工的邢建(音)说,冯日宏为了多挣钱,什么活都敢接,20多米高的钢架需要刷油,没有安全措施工人不敢上,冯日宏抢着干,“这样他一天又可以多挣20块钱。”

  “15日,90元;16日,90元;17日……”冯日宏死后,在留下的一张已经破损的信纸上,记录着他去年10月份每天的工资。同一张纸上,他的工资比另外3名工人高出一倍多。

  冯日宏也害怕。工友丛建民说,为了不浪费时间,冯日宏在11月甚至一天接两份活。但在出事前几天,他在和冯日宏聊天时,冯打算干完11月就换工作,觉得为了挣钱拼性命不值得。冯日宏此前干的活要比出事的这次危险得多,谁也想不到,“他在小河沟里翻了船”。

  死者家属起诉索赔

  丛建民所指的“小河沟”是华远顺达公司内的一间四米高的斜坡砖房,电线悬挂在房顶上方两米高的位置。

  事后,丛建民说,施工时没有人告诉他们上方的线路是供电线路,施工过程中也没有任何的防护措施,甚至连提示牌也没有。

  工程介绍人金永旺表示,工人进厂后没有人告诉他工程存在危险。

  冯艳红因此认为华远顺达公司对哥哥的死亡负有一定责任,于是找到该公司协商善后事宜。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孙厚河则表示自己与冯日宏死亡一事根本无关。

  孙厚河拿出一份没有日期和公章的厂房转租合同,称出事的厂房在去年10月1日就转租给名叫“贾金鹏”的人,翻新房顶是贾金鹏的要求,自己只是帮忙找工人,帮忙付材料费,“工人出事和我扯不上关系。”

  当被问及能否联系到贾金鹏时,孙厚河表示没有对方电话。

  对于孙厚河所说厂房转租一事,庄头村村委会表示不清楚此事,而贾金鹏这个名字也没听说过。

  冯日宏去世已有一个多月,冯艳红说,直到现在工头刘占兵仍然没有给出令家人满意的答复,而在善后赔偿问题上,他们与华远顺达公司也没谈拢。

  金永旺和刘占兵说,事发后死者家属曾提出赔偿80万,随后又降到不能低于50万,面对这一数字,两人均称无法满足。金永旺说,自己只是工程介绍人,没多少钱,即使赔偿,七八万也最多了。

  目前,冯艳红的家人已将刘占兵、金永旺、孙厚河等6人诉至顺义法院,索赔90余万,法院已立案。

  在律师收集证据的这段日子,冯艳红和母亲一直待在北京。

  冯艳红说,如今他们的积蓄快花完了,手里惟一的存款是收拾哥哥遗物时发现的一张农行卡,里面是他来京三年攒下的全部积蓄———1388.75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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